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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化市发改委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  专栏:地方标准规范
 

各县(市、区)发改局、医药高新区发改局、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经发局、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电力等行业重特大事故,根据《通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通化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安委办﹝2018﹞44号)要求,结合我市电力安全生产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实际,现制定《通化市发改委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通化市发改委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通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通化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电力等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市安委会的指导下,通过督促电力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构建电力行业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防控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落实电力、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突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各岗位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日常照常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3.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开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二)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推进安全风险警示机制建设,定期更新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加大对重点部位安全防控。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推进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系统,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三)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坚持“示范引领、提质扩面、以用促建、创新监管”的原则,抓好落实。推动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分级分类和自查、自改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规范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规范监管部门、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落实工作;配合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做好发改部门有关预案衔接工作,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建立完善预警预报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发现事故预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站在“坚守红线、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发改委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安全科,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强化工作信息报送。请各地发改局(经发局)、企业分别于6月26日、12月10日前将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安全科,可供交流的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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