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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 通化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  专栏:地方标准规范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17〕1106号)和《通化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切实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底数,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自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查部门  

市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单位(附件1)。  

二、自查内容  

政务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信息资源等有关定义参照《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标委工二联〔2017〕98号,附件2)。  

各部门就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内容包括: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填写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基本情况表(附件3)、网络设施建设情况表(附件4)、软硬件基本信息表(附件5)和信息系统内控制度清单表(附件6)。填报指标说明(附件7)和XX单位政务信息系统自查报告模板(附件8)附后。  

三、有关要求  

(一)请于2月13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于2月13日前将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基本情况表、网络设施建设情况表、软硬件基本信息表、信息系统内控制度清单表和XX单位政务信息系统自查报告模板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市发改革委、市审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各部门下属单位由本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二)请结合自查情况,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到2018年6月底前,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以科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整合。  

(三)国务院已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列入督查范围,省政府督查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以及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  

(四)请各部门如实填报信息,自查数据将作为下一步市审计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专项审计调查的依据,此次自查情况将抄送市财政局,作为今后安排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相关经费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姜  博 3213914  13843587572 

市审计局     周秩如 3256718  13654359848 

表格上传邮箱:1.thgjs3213914@163.com(市发改委) 2.904697238@qq.com(市审计局) 

表格下载地址:邮箱:fgw3213914@163.com  

密码:04353213914 

 

附件:1.自查部门(单位)名单  

2.国家标准委 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标委工二联〔2017〕98号)  

3.通化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自查情况表  

4.网络设施建设情况表  

5.软硬件基本信息表  

6.信息系统内控制度清单表  

7.填报指标说明  

8. XX单位政务信息系统自查报告模板 

 

  

通化市发展改革委        通化市审计局 

2018年2月6日  


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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