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亨通镇人民政府开展了《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培训工作会议,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亨通镇人民政府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解读了《条例》出台的必要性、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通过学习,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