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推动政务诚信,提高干部职工对诚信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诚信社会环境。集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讲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倡导局机关干部职工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办事、取信于民”的职业道德风尚。活动中,卫健局主要领导就《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四章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和第八章法律责任做重要解读。
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提高了崇信倡信、守信立信观念,树立社会主义职业观,为助力集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
下一步,集安市卫生健康局将细化部署、强化落实,加强系统内“兴诚信之风,筑守信之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结合各医疗、卫生机构自身实际,利用LED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公开栏和宣传栏等各种形式,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