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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纳税信用持续向好
发布时间:2021/12/28  |  来源:通化市通化县税务局  |  专栏:城市信用
 

近年来,由于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通化县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拓展,优质的纳税信用日益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税务部门不断对接社会信用信息,让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退税等领域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纳税信用作为衡量企业的“试金石”,分量越来越重。

一是以信立本 A级企业数量增速明显。自2014年7月起,税务总局先后印发《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纳税信用规范性文件,通化县税务部门逐步形成了涵盖信息采集、级别评价、结果应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全环节”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2020年年度共评出A级纳税人105户,较去年增长了54.41%。A级纳税人比例大幅度提升得益于税务执法行为的不断规范,纳税遵从度的持续提升,纳税服务举措日益优化。税务部门为提高纳税人的信用美誉度,实施了可按需领用普通发票;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调整发票用量的,即时办理;提供绿色通道或由专人负责办理涉税事项等便捷服务,不断提高守信企业获得感。

二是以信赋能 守信企业获得实惠。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的不断深化,使守信企业获得实惠。与所有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税互动合作,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实现线上银税互动转型升级,税务部门建立“银税互动”信息平台,做到企业信用缴税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并实现了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涉税信息的实时查询,有效防范税收执法和金融信贷风险。联合银行举办线上“银税互动”宣讲,将信用贷款服务实现网上“一站式”受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信用贷款服务。自“银税互动”开展以来,累计贷款金额2651.4万元,31户企业因此受益,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让企业将信用换成急需的“真金白银”。通过平台积极引导企业“纳税信用”换“银行信用”,运用“以信授贷”的金融服务手段,促进小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实现小微企业、银行、税务三方共赢。

三是以信纠错 信用修复日臻完善。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人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不给失信纳税人“断后路”,并促使他们主动“寻出路”。2020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企业可主动纠正逾期申报缴税、非正常户等19种失信行为,在今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力争提升自身信用等级。通过信用修复给失信企业一个重塑信用的机会,信用修复极大程度地体现了税收执法的温度和人性化,为失信企业带来持续“争优”的动力和信心,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方式,拓宽评价结果共享应用渠道,让守信企业一路畅通,为通化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通化市通化县税务局|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