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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集安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进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抽查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2  |  来源:通化市集安市应急管理局  |  专栏:城市信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安全评价技术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的统一部署,为铁腕治理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我市于6月底正式启动了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正按照制定的专项检查方案全面推进。9月1日,集安市应急管理局对在本市开展安全评价的吉林宝华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的中国石油吉林通化销售分公司集安经营处禹山加油站和榆林加油站两个法定评价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每个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安全评价报告、安评项目现场勘验记录、安评项目技术人员信息等内容进行细致的查看,对照法定安全评价项目专项检查重点事项表的内容,结合企业生产现场实际,进行逐条核对,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企业进行交流和记录。 

针对检查结果,检查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落实安全评价工作的主体责任,安评机构负责人一定要实地考察,确保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二是安全评价报告法律层面的适用,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三是安全评价报告要严格遵照程序标准执行。 

检查组强调,项目组一定要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工作,认真编制调查报告,现场勘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要求企业即时整改,并做好问题整改核查工作。企业要配合好项目组开展工作,不要怕发现问题,要通过项目开展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下一步,应急局将会继续落实专项检查工作,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发现的安评报告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 

通化市集安市应急管理局|20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