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创建最安全省份做贡献”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主责主业,细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消防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有效维护辖区治安大局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作用,以18类矛盾纠纷为排查化解重点,深入辖区开展排查走访、掌握情况,确保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同时利用微信、QQ等媒体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全面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今年以来,累计排查登记各类矛盾纠纷97起、化解93起、移交相关部门4起,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
二是强化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民警对辖区内行业单位、九小场所及娱乐服务场所、出租房屋等开展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排查,指导落实各项消防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同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居民消防安全检查和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行业场所276家次,发现消防隐患15处,已全部整改,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发挥“一村一警”和派出所交通勤务室作用,围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辖区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共入户宣传5500余户,入户率达到95%;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0余条,为农用车粘贴反光标识800余个,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