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高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司法局强化措施全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深化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依托省12348法网,将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处(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指导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公开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和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诚信度和公信力。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重点抓好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结合年检注册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监管,规范其法律服务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宋世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