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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通化县民政局扎实开展信用承诺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2  |  来源:通化市通化县民政局  |  专栏:城市信用
 

随着我县社会救助标准逐步提高,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通过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的不诚信现象,影响了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的公平公正。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通化县民政局规范申请社会救助程序,在各乡镇(社区)民政办提供纸质《通化县社会救助对象信用承诺书》,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时将主动告知并指导申请人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认真阅看并填写《信用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将存档,并长期有效。签署《信用承诺书》,目的是借助法律、法规、道德约束、信用约束等手段,预防和警示其诚信申报家庭信息,严格遵守社会救助有关政策要求,从而促使社会救助实施的公平公正,使社会救助在推动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和信用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通化市通化县民政局|202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