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政数局自2019年初成立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行业、各领域有关信用监管的安排部署,并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整治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并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切实做好领域信用监管,在2019年先后开展了道路客运领域、交通出行领域、房地产领域和盐业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9年2月,在收到国家发改委以及省政数局关于盐业信用监管通知之后,通化市政数局发布《关于落实用好公共信用评价结果 切实加强盐业信用监管工作整改措施》,并下函展开多部门协作,在全市展开涉盐企业公共信用排名约谈,按照“谁主管、谁约谈”原则,进行警示性约谈。并就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评价汇报,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贯穿全过程,紧抓落实,形成经验。
同月,我市也开展了交通出行领域信用监管失信治理工作,结合吉林省违法违规次数较多的道路企业信息,有针对性、目的性的逐一约谈,并让其签署信用承诺书,反馈上级部门。在工作开展后,我市继续关注该领域信用监管工作进展,防止出现“开倒车”现象。
同年三月,我市趁热打铁继续开展了道路客运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根据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客运企业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约谈评价结果为差的企业,组织实施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工作协调多个部门,实时迅速、约谈有力、整改到位,引发社会一致好评。
同时,我市也开展了关系千家万户的房地产领域信用监管工作,依照国家、省对于工作进行部署和之前信用监管工作经验,我市先后根据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房地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约谈评价结果为差的企业,组织实施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工作,是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信用监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体现,国家对于社会各领域的信用监管探索即使创建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新成果的实践尝试,通化市政数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克服困难、打破掣肘、勇敢尝试,为优化通化市营商环境、打造通化市精神文明建设新名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