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已于9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全市人民群众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的法律责任和安全意识,近日,集安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工作重点和年度执法计划,开展了送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活动。
执法人员先后深入到辖区内中石油集安经营处莲花站、领航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春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部等重点企业,与企业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向企业发放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传册、应急宣传小折页等资料,重点围绕新《安全生产法》重要修改内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进行讲解。同时,为企业员工解答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每到一处,执法人员都要求企业要始终紧绷安全生产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企业内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导安全压力,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集安市应急管理局将通过“企业监管微信群”开展线上宣传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律意识的浓厚氛围;执法人员在今后的执法检查中也会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掌握情况进行随机提问考核,检验学习效果,巩固学习的有效性,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