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诚信建设万里行
【诚信建设万里行】通化县民政局结合“感动中国”诚信案例开展法人诚信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0/10/30  |  来源:通化县民政局  |  专栏:诚信建设万里行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我们要始终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职”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化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注册登记社会组织机构的法人都会在注册登记之前对法人进行一次诚信教育宣传,前段时间英额布镇鹏博幼儿园在注册之前我们对法人进行了诚信教育宣传,给他讲述了“替夫还债故事感动全国”,陈美丽,女,32岁,汉族,江西省德兴市李宅乡宗儒村村民。2007年4月9日,陈美丽的丈夫扑救山火意外身亡,不仅突然把她丢进孤苦无助的生活困境,还给她留下数万元债务。2007年度“感动中国”候选人,2008年度“中国好人榜”,2009年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2007年4月陈美丽丈夫因救火不幸身亡后,贴出通告帮亡夫还债。陈美丽坚持诚信为本,无论是手持借据的,还是没有借条的,她都一一偿还。她宁愿自己过苦日子,宁愿自己打工赚钱,也要还清亡夫所欠。她那种不仅自己讲诚信,也信他人的高贵品质,那种人死债不烂、欠债就要还的朴素思想,感动了亿万人。

该幼儿园法人听了这个感人的诚信故事,告诉我们他一定会做一名讲诚信、守信誉的人。主动签署了信用承诺书。

今后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将诚实守信作为道德建设的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等诚信文化理念,加大信用知识普及力度。


通化县民政局|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