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2020年“双公示”评估工作,根据省、市“双公示”工作部署,印发了通化县《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双公示”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25个行业管理部门梳理《“双公示”事项目录》及《“双公示”台账》,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双公示”事项目录,同时对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双公示”信息及省平台反馈的错误信息重新梳理,核对后将存在错误、遗漏、超期等情况,进行及时更正,更正后信息陆续报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通化市)进行归集。为提升通化县“双公示”信息质量、实现“双公示”信息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构建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