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年报工作。通过服务窗口张贴宣传板,电话通知,实地走访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年报具体流程及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危害,切实提高年报公示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同时将日常监管、巡查、专项整治等活动与推动年报工作有机结合,提醒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按时年报,形成主动报送年报的自觉性,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有效降低“僵尸”市场主体数量。截至目前,我市2019年度年报企业已报2701户,年报率92.79%;个体已报6113户,年报率38.37%;农合已报258户,年报率59.04%。
二是推进诚信平台综合创建。高度重视业务系统与公示系统的有效贯通,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积极与其他职能单位、政法单位、金融机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双告知信息接收反馈、联合惩戒信息交换、“双随机”抽查监管等日常应用工作,真正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努力为诚信守法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