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效率有多高,政府和百姓的距离就有多近,今年,通化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会议精神和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专项工作列入通化市“加快推进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制发了《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基层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事项标准、运作管理、帮代办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逐条规范,全面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经推动,通化市乡镇(街道)一级已建成便民服务中心72个,覆盖率91.1%。村(社区)一级已建成便民服务点766个,覆盖率达到100%。
通化县为落实《实施意见》,先后4次赴辖区内15个乡镇和经开区开展调研,协调解决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难题10余条。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6万元,辖区内的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实现了“三项统一标准”。一是实现规范事项标准。结合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复用、乡镇机构改革及对标四平市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经过多次梳理,形成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其中,乡镇级事项91项,村级事项54项。编制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42项,一次性告知单36项。印制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各2.4万份。二是实现运营管理标准。统一规范制作乡镇门牌共16块;统一规范制度上墙,制作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文明规范、投诉举报等制度板80块;统一规范便民服务设施,配备一次性告知单展架64个、书报架、便民服务箱各16个。电子政务外网已全面铺设到乡镇,每年投入11.36万元,用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外网维护。三是实现服务模式标准。统一规范窗口设置,在每个乡镇设置1个综合受理窗口,配备2个工作人员,实行AB岗。设置2-4个部门综窗,按照2:1比例配备工作人员。组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事项业务、服务行为、礼仪等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实行线下政务服务“一次一评”,通过填写政务服务好差评登记表,定期对办事群众电话回访,倒逼服务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