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辉南县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手续繁杂”和“审批慢”难题。通化市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扩大许可事项告知承诺范围,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七项行政许可进行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高效惠民。
一次性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进一步破解审批难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对以承诺方式获准进入的市场主体,将进行守诺核查,及时跟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风险积累,让市场主体守承诺、知敬畏,真正实现宽进严管,推动“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助推辉南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