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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条例宣传 营造诚信良好环境
发布时间:2022/04/06  |  来源:通化市集安市大路镇  |  专栏:政务领域
 

为贯彻落实“兴诚信之风、筑守信之城”暨<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集安市大路镇组织干部职工沿街对《条例》进行集中宣传。


在集安市大路镇副镇长陈帅的带领下,采取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条例》及个人征信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诚信意识。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使大路镇群众认识到每个良好的征信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增强了广大群众珍爱信用记录的意识。同时,充分展示了大路镇良好社会形象,提升了大路镇在社会信用创建工作中的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化市集安市大路镇|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