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按照省司法厅文件要求和市领导具体部署,通化市司法局采取6项举措抓好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确保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方式和清理步骤,确保任务目标清晰;二是抓好工作指导,组建了工作专班,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协调和处理各类问题50多件,确保了工作效率提升;三是抓好责任落实,根据起草部门和机构改革后职能转移等情况,将40个部门确定为203件待清理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责任部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强化工作重点,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野生动物保护精神、与民法典精神不一致等7个方面确定为重点清理内容,确保了法制统一;五是强化工作督查,结合全市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对6个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督查,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六是依法严格审核,梳理各部门提出的清理建议,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了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交市政府集体审议和公开发布,确保清理结果合法有效。
经清理,市政府决定,1件市政府规章和136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3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3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下一步,通化市司法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修改情况,进行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