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1〕10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关于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关于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