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中省直相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20年度)》和《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20年度)》的通知
中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按照《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划性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20年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中省直相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20年度)》和《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20年度)》,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0年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
2、中省直相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20年度)
3、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20年度)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年4月2日
(联系人:李岩,电话:0431-8076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