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市政办明电〔202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新冠防控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部署,从2月19日起,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班,要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证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