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完成省、市政府年度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现就做好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综合分析各种因素,2018年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分析和认真把握防火气候特点、林情社情等形势,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行政领导问责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细化责任,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以春秋两个防火期为重点。各地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投入力度,大力开展防火宣传物标准化建设,以林区村屯为重点,全面做好现有各类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更新和维护,合理确定布设密度和设置标准,确保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与保护生态安全、促进山区经济发展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将野外用火监管关口前移,突出源头治理,做到防患未然。进入防火期,各地要适时发布禁火命令或防火通知,全面禁止或严控一切野外用火。尤其要加强清明、“五一”“十一”等节日期间和高火险时段的火源管控,确保进山不带火,杜绝火灾隐患。对在林区中施工的单位和种、养、植及搞副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签订防火责任状,建立专职森林防火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
市级包保领导、森林防火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在防火期深入一线对各地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现违章用火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四、加强值班调度,完善预警响应和火灾扑救应急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防火期值班值宿制度、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防火期外出告假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处置火情,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带班领导不在岗情况发生。严格按照《吉林省森林火情调度业务处置规则》要求报告森林火情,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火情的行为发生,对迟报、瞒报森林火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加强森林火险因子监测、火险等级会商、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完善和深化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强化预案启动机制,做好扑救危险性森林火灾应急准备。认真落实预案各项要求,健全和完善扑救指挥体系。
五、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能力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大力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吉森防〔2016〕10号),切实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标准化建设,2018年年底全市规划建成标准化森林消防专业队伍26支,培养一兵多用、一专多能的森林消防专业人才,打造可独立作战、合并作战的高效能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采取春季、秋季定期培训、岗位练兵和灭火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综合素质的训练,全面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和扑火作战能力。严格禁止老、幼、妇女及无防火培训人员上山打火。
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森林防火保障能力
各地要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综合保障能力。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以地方投入为主,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继续完善森林火灾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制度,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扑救装备建设。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