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市政办发〔2018〕7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67号),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现就建立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化水稻、玉米和大豆三大作物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我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划定、确保产能。综合考虑各地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2.坚持统筹兼顾、绿色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加强土地保护,推广绿色生产方式,确保生态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县级政府负责辖区内“两区”的建立工作,要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4.坚持建管并重、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236.73万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两区”建立任务,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
1.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10.73万亩,其中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82.73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28万亩。
2.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大豆生产保护区26万亩。
二、精准科学划定“两区”
(一)明确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湿等范围;具有水稻、玉米、大豆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
(二)细化分解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水稻、玉米、大豆种植面积等情况,将“两区”面积细化分解到乡、村。
(三)精准建卡落地。各县(市、区)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四)形成划定成果。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实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上图入库、建卡立册。定期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上报市农业、国土资源、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形成全市“两区”布局“一张图”。
三、积极推进“两区”建设
(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两区”范围内大规模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强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二)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加大“两区”范围内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两区”建设。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因地制宜发展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三)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着力构建以培育科技示范户为核心,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以科研院所为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加快形成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充满活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切实加强“两区”监管
(一)依法依规保护“两区”。严格落实《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将宝贵的水土资源保护起来。
(二)明确管护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进行管理和运营。
(三)强化信息共享。建立“两区”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要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两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完善“两区”支持政策
(一)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优先向“两区”倾斜。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经营主体参与“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完善财政投入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三)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健全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着力推出适合“两区”建设需要的金融产品。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两区”主要农产品农业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的主体责任,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
(二)增强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促进工作落实。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