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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  专栏:本地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受气温大幅回升、无有效降雨、大风天气增多等不利因素影响,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从即日起在森林高火险期必须在岗在位,要对当前不利天气影响引起高度警惕,绷紧安全防火这根弦,坚决落实死看死守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切实做好当前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要对各项防火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盯实、盯紧、盯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火源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细化目标任务,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各类防火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职,落实巡(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禁烧秸秆、严禁带火源进山等火源管理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明火焚烧秸秆、荒草等一切易引起火灾行为。 

三、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 

针对我市连续的高火险形势,森林防火一线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加强火情了望和巡护,采取加大监控密度、延长巡护时间等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市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全面进入应急处置临战状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遇有火情,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险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值班报告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防火期值班值宿制度和领导干部防火期外出告假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处置火情,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带班领导不在岗的情况发生。 

五、严肃行政问责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大调度和暗访力度,发现问题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予以问责。按照《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对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或者拒不执行、无故拖延的,对瞒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的,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地于4月30日10时前,将落实《紧急通知》情况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盛炳麟,联系电话:3212494(传真)、18043504112。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2018/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