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医药高新区发改局、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经济局、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全市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