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医药高新区发改局、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经济局、有关企业:
“五一”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市节日期间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地、本行业及本单位实际,加强对电力生产、运营设施及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一)电力安全生产。发电企业要认真做好锅炉、发电机组等关键设备设施检修维护,避免发生事故导致的大范围停供等事件。电网企业要加强运行监测,合理安排电力供应。强化对输电网设施的巡护、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各地要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局2018年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治理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安全【2017】392号)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保护责任,加大与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沟通工作,配合企业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三、提高防控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地发改部门、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电力应急组织机构和体系,落实救援队伍、物资和装备,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安排人员做好“五一”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全力解决的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一经发现,将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联系人: 李锦峰 电话138-9454-5199
宋雷雷 电话137-6618-6165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