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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发改委关于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8/06/20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  专栏:本地政策
 

各县(市、区)、医药高新区管委会、港务区管委会发改局  

通化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通政协调组[2018]2号)精神,全面落实 “只跑一次”改革总体要求,推进通化市“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通化市发改委起草《通化市关于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反馈我委,无意见的也要反馈。 

附件:通化市关于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陈景林、周永超,电话:3213239  传真:3213239) 

  

  

  

  

  

通化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2018/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