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多头证明……这些给群众办事带来了极大不便的繁琐证明,正在成为“过去式”。7月开始,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和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山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我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试点单位在公布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保留清单的基础上,对319项证明事项开展告知承诺制,共办理相关业务32.2万项,对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产生积极影响,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打下坚实基础。
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平均减少申报材料近55%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2019年9月,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个省直单位,11个设区市的20个县(市、区)、52个市直单位,结合实际,在公布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保留清单的基础上,对319项证明事项开展告知承诺制。
省司法厅厅长薛永辉表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平均减少申报材料近55%,基本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同时,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推动完善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诚实守信建设也得到加强。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周涛介绍,在试点过程中,形成了很多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比如,高平市创新举措,提出“六个一律取消”,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省人社厅率先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托全国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对虚假承诺企业采取责令整改、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措施进行失信惩戒。这些经验做法都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