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省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8年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计划,市发改委起草了《通化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印发至45个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及医药高新区,全方位、广覆盖征求收集意见建议。目前,已收集32条意见、建议。同时,根据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工作任务,《方案》确定了年度目标、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细化了各部门的公共职责和具体职责,为推动全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