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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全面发力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22/04/22  |  来源:松原人民政府网  |  专栏:省内动态
 

为全面提升松原市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松原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号召全市上下同心同向、克难奋进,全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为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松原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松原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完成路径和保障实施举措。根据《实施方案》,松原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吉林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政务诚信建设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快建设征信平台体系,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提升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能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创新和应用,全面推进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力建成体现松原特色、具有示范意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把“松原发展很有潜力”变成美好现实。

按照国家发改委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和松原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松原市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强化顶层设计,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为基础,以信用建设为核心,要求各牵头部门认真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单项指标工作方案,既立足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又考虑长远和实效,把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和信用建设紧密结合,实现双促进、双发展。强化工作保障,在资金、政策、人员等方面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快制定出台扩大信用服务需求的政策措施,推动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带头使用产品和服务。强化督查问效,建立日常督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总体部署,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切实加强对信用建设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过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松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营造守信良好社会氛围。

松原人民政府网 |202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