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林草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林草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和行业监管,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推动林草建设高质量发展。
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为做好涉林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从2019年9月1日开始,凡涉及林业行政许可(包括审核申报的)和林业行政处罚的事项,各场站将当月相关基础信息(行政许可的包括许可事项名称、内容、法定代表人及其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林业行政处罚的包括违法行为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违法行为内容等基础信息)在次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局政务办,按规定及时录入上传信用系统。
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按时完成信用信息补录工作,局属各场站积极配合局政务办做好信息录入和初始信息、失信信息的公示工作,确保信用主体初始信息和失信信息准确和依法依规公示。
认真签订诚信承诺书,落实信用修复制度。我局制定了镇赉县林草系统相关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修复申请制度,从2019年9月1日开始,凡是需镇赉县林草局办理或向上级转报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林业行政处罚事项,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各场站按“谁认定、谁负责”的要求,鼓励、引导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参与志愿服务或慈善捐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