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南关区审计局积极参加长春市开展的《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解读培训。
《条例》将公共信用、市场信用一并予以规范,综合、全面地对社会信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同时统一了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标准,明确规定了社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路径、披露和查询方式,规定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程序和措施,为信用惩戒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的施行,规范并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提供了强大支撑,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南关区审计局将组织全体干部对《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和研读,并对如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推进信息公开,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不断扩大社会和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做到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纪律三公开,保证审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依法积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布相关审计结果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依法公开审计工作涉及的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
二是注重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并要求所有科室都要结合工作实际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切实做到以知促行、以行强知,学以致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提高诚信意识、信用水平,持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
三是严格审前教育,抓好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四严禁、八不准”规定,不断完善廉洁从审各项制度,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工作要求,不仅要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线,更要从行动上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遵守各项制度,坚决做到依法审计、依规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