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敦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敦化市政数局局长朱存华出席会议,会议由敦化市政数局副局长焦晓利主持。
《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1年9月28日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后,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施行,规范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进社会治理机制现代化,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敦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敦化市政数局领导干部对该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读,并要求所有业务科室要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切实做到以知促行、以行强知,学以致用。要求各业务科室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以《吉林省信用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转作风强素质,将信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抓好抓实,持续增强贯彻落实《吉林省信用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敦化市政数局将严格按照《吉林省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细化部署、强化落实,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为全面建设敦化市提供信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