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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抓长效,强控严管促发展
发布时间:2021/01/08  |  来源:信用梅河口  |  专栏:省内动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关于加快推进梅河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梅信用办字〔2020〕2号)文件精神,做好数据安全保护及应对,加强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采取多种措施,有效保护纳税人、缴费人信用领域数据安全及合法权益,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建立信用领域数据安全保护和应对制度。成立数据安全保护和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征管股、信息中心、税政股、第一税务分局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面加强数据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管理、应急预案、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等纳入信用领域数据安全保护和应对制度建设,强化责任分工,细化指标要求,对违规泄露、篡改数据或利用数据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查处。

二、健全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将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作为信用领域数据安全内容严加保护,对涉及个人和市场主体隐私的数据依法进行脱敏脱密处理,实行加密等安全保护。严禁涉密内容接入互联网。在处理涉密内容时要由专人专岗操作,杜绝非正式人员接触到个人和市场主体涉密信息。

三、建立健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制定了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当市场主体指出存在异议的信息时,由纳税服务部门登记受理后,流转到对应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再通过纳税服务部门联系市场主体进行结果反馈。同时,不断加强对信用领域数据安全内容的宣传辅导,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覆盖宣传,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引导教育,不断增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信用梅河口|202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