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从深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角度出发,制定《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定期向区政府通报反馈行政案件研判情况,不定期召开专题对接会,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意识、诚信意识,提高社会诚信度。健全府院联动调解、重大案件协调机制,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这一平台,能够有效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推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使社会诚信体系工作进一步提升,大大提升社会诚信度,得到广泛好评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