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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22  |  来源:通化市农业农村局  |  专栏:本地动态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软环境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软环境办【202015号)要求,结合实际对优化涉农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改革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便利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落实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6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改革完善乡村医生和兽医职业资格制度,为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的要求。

二是按照国家新修定的改革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方式,允许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报考,考试合格的毕业时即取得执业资格。要在扩就业上多想办法,对兽医职业资格就业门槛通过改革删繁就简,同时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多便利。

三是针对农村对充实乡村医生新生力量的巨大需求,以及现代畜牧业和动物疫病防控对兽医人才的需要,按照国家推动改革完善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制度,允许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临床实践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尚在择业期内的未就业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缩短求职时间,减少就业成本。

四是改革乡村医生和兽医职业资格和从业制度满足对相关人才需求。按照已出台的年底前对执业兽医资格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要求,落实好国家修法改革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方式,允许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报考,考试合格的毕业时即取得执业资格。

五是对省级取消执业兽医注册和乡村兽医登记许可的从业兽医,我市将认真做好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备案即可执业,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的人员备案即可担任乡村兽医。

六是协调督促要做好对新入职乡村医生和兽医的岗前培训,加强执业监管,落实好补助等激励政策。在扩就业上多想办法,对兽医就业门槛,通过改革删繁就简,同时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多便利。

七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涉及农业农村局优化农业营商环境工作,要制定方案,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一站式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服务模式,积极推进深化“放管服”和 “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在原来的基础上再缩短30%以上。


通化市农业农村局|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