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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09  |  来源:通化日报  |  专栏:本地动态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把治水兴水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快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全市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共设各级河湖长1338名;建立了以河湖总警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四位一体“河湖警长制”;实施了“1+8”行动方案,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砂霸”行为;大力整治了水环境突出问题,完成6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全市168条河流、5个湖泊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保护范围,我市河湖生态环境不断向好。
  目前,全市河湖长制监管机制形成常态化,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做好河湖管理与划定工作,我市已完成浑江、鸭绿江、辉发河、哈泥河、富尔江、三统河等6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同时,为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及劣五类断面河流治理,自加压力,在6条河流划定的基础上,新增完成了一统河河道管理划定。认真贯彻执行省总河长1号令,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将清理范围由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扩大至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查”的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城镇、村屯等人口密集河段以及堤坝、桥边等易产生垃圾部位进行巡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坚决打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巩固整治成果。

通化日报|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