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本地动态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20  |  来源:  |  专栏:本地动态
 

为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现就进一步做好当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外、国内中风险地区、武汉和湖北低风险地区返(来)通人员本人及其家属、亲友、邀请单位须提前48小时向属地进行双报告,包括返(来)通时间、路线、交通方式等信息和近期发热、服药、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核酸检测情况等健康信息。

二、境外、国内中风险地区、武汉和湖北低风险地区返(来)通人员要第一时间到属地县(市、区)临时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属地负责在域内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接转至临时采样点;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请自行前往临时采样点。

三、境外返(来)通人员在第一入境口岸未集中隔离的,返(来)通后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配合进行“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满14天的,返(来)通后要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14天,配合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满后,请自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7天后配合再做1次核酸检测。

四、域外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返(来)通的,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8天跟踪随访,配合进行“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且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凭健康码正常出行。

五、在外省入境口岸解除隔离后临时来通公出的外省人员,要及时与目的地取得联系,配合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凭健康码正常出行。

六、户籍在我市但居住地在外地的入境人员,在解除隔离后要向居住地进行报告,按居住地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七、国内中风险地区和武汉返(来)通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后,须居家单独隔离医学观察14天,配合进行“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且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凭健康码正常出行。

八、湖北低风险地区返(来)通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后,请自我居家单独隔离医学观察7天,配合进行2次核酸检测。

九、对瞒报漏报迟报者或不按要求隔离的、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征信系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十、各地临时采样点:集安市—集安市委党校;辉南县—辉南县荷香颐年居康养中心;柳河县—柳河县中心医院;通化县—通化县曼福特酒店;东昌区—通化市委党校;二道江区—二道江区老年医院。

十一 、咨询服务电话:

  通化市:0435-3530000;

  集安市:0435-6268000;

  辉南县:0435-8235222;

  柳河县:0435-7223451;

  通化县:0435-5222652;

  东昌区:0435-3266110;

  二道江:0435-5116281。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15日 


|202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