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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多举措 严落实 众志成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7  |  来源:通化市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办事群众及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安全,通化市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社保局的决策部署,探索多种工作方式,外防输入,内防传染,在疫情防控时期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社保服务,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到位
 
  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局领导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第一时间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工作职责。及时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通知等方式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症状和防控措施,确保全体职工完全知晓,同时实时上传上级各项部署安排和相关通告,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务上级安排,切实增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信心,坚决做到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身边的传播不实信息和不良行为,积极协助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创新方式,便捷服务到位
 
  市社保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行“不见面”社保经办服务模式,发布了《通化市社保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整理归纳了6大类可通过网上经办、支付宝缴费、电话咨询、登记、约办等方式的社保业务清单。并通过电视台、市政府网站和“通化社保”、“通化发布”微信公众号、局内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动员全体职工利用朋友圈进行转发等方式扩大信息覆盖面,加强宣传提醒力度,倡议参保群众近期如非紧急情况,请尽量不要到现场办理业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严格要求,内部防控到位
 
  一是进行自我排查,围绕“关系转移、前台咨询、返乡参保”,依托1月13日至年前业务经办系统或业务档案留痕,排查是否存在经办过程中接触疫情地区人员情况和生活中接触疫情地区人员情况以及春节期间外出探亲人员需自行隔离14天,并每天跟踪调度该类人员的体温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返岗工作;二是购置酒精、消毒液、口罩、手套、电子测温仪等防疫用品,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一体机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对每个进入社保局办公场所人员全部测量体温;三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领导带班,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通化市政府|2020/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