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调整政务服务模式告知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要求,市政务大厅及各分厅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星期日),从2月3日(星期一)起开始对外提供预约办事服务。市政务大厅和分厅是服务企业、群众的第一线,人流量较大,属于人群聚集场所,也是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的重点区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市调整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模式情况告知如下:
一、提倡网办,确保安全
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已按“应进必进”的要求进驻吉林政务服务网通化分厅http://zwfw.jl.gov.cn/thzwfww/在线预审、申报。办事群众可以根据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发布的办事指南和申报指引,准备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报。部分办理事项必须提交纸质材料的,建议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提交。需领取纸质审批结果的,可以在申报过程中选择“邮寄领取”,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审批结果将采取邮寄的形式直接送达到申请人手中,审批结果的邮寄费用由政务大厅承担。(业务咨询电话及邮寄地址详见附件1)
一些民生事项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安”网站、“智慧人社”网站、通化医保、吉林掌上社保APP、通化住房公积金公众号、“交管12123”APP等官网、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等渠道查询具体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出入境、税务分厅为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自助办证、办税服务。各分厅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的有关安排。
二、提倡预约,降低风险
对只能通过来政务大厅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办理事项,非紧急类的提倡延期申请办理,尽量避免疫情防控期人员走动和聚集。确需紧急办理的,为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办事群众先行通过电话登记的方式进行实名预约,由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预审和远程指导,双方共同约定现场办理时间,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到达相应政务大厅办理有关业务,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尽快离开,尽量减少在政务大厅停留时间。您在大厅办事时,如发现疫情疑似人员请立即向大厅总服务台、窗口人员或安保人员反映。
三、加强防护,严密防控
自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市政数局对大厅布局进行临时调整,设置入口防疫监测区,对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进行防护设施佩戴检查和体温检测登记,并全力加大清洁、通风、消毒工作力度,所有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佩戴口罩上岗服务,严格落实预防措施,以便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服务。如您到现场办理业务,请在进入大厅时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离开时请自觉将用过的纸巾和废弃的口罩带出大厅,并丢弃在指定的废弃口罩投放处。省域外返通未满14天或与重点人群有接触经历的办事群众,请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申报、隔离,隔离期内请勿进入各相关政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对于伴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我们将暂不允许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观察、就诊等工作,保护好自己的健康,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您的理解和配合,或许就能阻断一次病毒传播的可能!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硬仗。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附:
1.通化市政务大厅及分厅业务咨询、预约电话及邮寄地址
2.通化市政务大厅网上可办事项
通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市政务大厅
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
市医保中心
通化市光明路736号县工行二楼
市社保局
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路263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化市东昌路70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通化市光明路416号
市出入境管理局
通化市滨江西路4449号
市税务局
通化市滨江西路4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