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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实行建设工程民间投资工程项目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市城建局副局长刘仁峰深入企业解读政策
发布时间:2018/05/23  |  来源:通化市城乡建设局  |  专栏:本地动态
 



5月17日上午,市城建局副局长刘仁峰带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领导班子来到通化隆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企业发放了涵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范围内的《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至此,我市按照吉林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8】12号)文件要求,已经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行了民间投资的建筑工程允许业主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会议精神,市城建局招投标管理处迅速行动,从进一步简化工程招标投标程序,降低工程交易成本着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工作要求,以“妈妈式服务”理念,着力打造我市的优商、亲商、清商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 

市城建局招投标管理处副处长单小鹏表示,以往工程项目办理“从业主报建、发布招标公告、到确定中标人至少需要60天”,现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如果自主选择直接发包方式,则可实现一次性办理,手续齐全,当日就能办理完项目招投标手续,极大的简化了招投标管理流程,减少了手续办理时间,促进了工程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通化隆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刘建伟动情地说,感谢市城建局对企业的关心和爱护,通过招投标手续的简化办理等措施,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对企业帮助很大。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民营投资者,让我们感受到了通化市投资环境的优越,我们在通化投资建设、兴业更放心、安心了。作者:余平/解曼


通化市城乡建设局|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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