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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区司法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5/23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以“营造浓厚氛围、排查矛盾纠纷、严防安全隐患、畅通维权渠道”为抓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积极开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法律、说明危害,努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利用农村农民“赶大集”人员集中的有利契机,举办“送法下乡”活动,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采取扭秧歌、赠送“七五”普法宣传材料和法治宣传用品、现场解答农民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党政策,普及黑恶势力的危害性等知识。一季度共举办“送法下乡”活动两场。在活动现场,共解答农民土地流转、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法律咨询30余人次,散发普法宣传单2500张,赠送“七五”普法资料500本,赠送法治宣传用品300个,设立法律咨询台3个,发放法律服务惠民联系卡400张。同时,东昌区司法局还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 “东昌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东昌区司法局”微博等载体,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发挥调解资源,排查矛盾纠纷。矛盾纠纷、利益空间是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基层调解工作掌握第一手矛盾纠纷资料,组织司法所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排查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同时,建立10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微信群”,及时掌握、收集涉黑涉恶势力信息线索,实行专项排查周动态,月报告工作制度。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组织排查纠纷8次,未发现相关情况。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安全隐患。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全面落实手机定位、信息化核查、微信监管等措施。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和社会服务力度,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利用强戒所部门合作资源,积极开展集中教育警示活动,聆听民警的警示教育课,传达《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关政策,学习违规违纪现实案例,使社区服刑人员深刻认识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危害性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的代价和后果。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并签订承诺书,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不得参与涉黑涉恶活动,为社区服刑人员敲响警钟,提高其遵纪守法警惕性。目前,共开展学习教育8批次,490人次。同时,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及重点刑释人员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工作情况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有情绪波动或反常举动的人员,重点掌握其社会关系及相关活动,出现有重新犯罪苗头的,协调公安机关列入重点监控范围。
四是优化法律服务,畅通维权渠道。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让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让更多的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帮助和解决。开展“法律援助入户”行动,逐户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便民卡,解答群众法援问题的咨询,切实将法律援助送到老百姓家门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加强律师执业监督,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道德素质,引导顾问律师积极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阵工作,要求法律工作者依法履行代理、辩护职能,为各类当事人提供公平、合法的诉求机会。


通化市人民政府|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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