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通化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责任落实
根据上级文件的部署,结合通化市司法局实际,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刘明伟任组长,党委成员、副调研员张广军任副组长,社区矫正科、政治部干部科、办公室、纪检委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各县级司法局一把手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合力,压实责任抓落实,确保各项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市局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县级司法局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三是认真组织排查,对排查出的“四涉人员”严格监管教育
各县(市、区)司法局认真组织排查,将涉黑、涉恶、涉暴、涉枪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归类统计,按时上报统计表。
对排查出的“四涉”人员全部列为重点人员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对他们的手机定位监管和频次,实施有针对性地监管和教育,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加强教育,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
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文件精神,在春节前和春节期间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教育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对他们进行宣讲,发动他们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教育谈话,请派出所、监狱或戒毒所的警察参与,加大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