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洪婷田广鹏报道)年初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发现并依法监督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件三起,切实保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3月份,市检察院派驻通化监狱检察室在例行检查中获悉,服刑人员汲某可能存在刑期计算错误问题。随即,相关人员找到汲某了解情况。汲某因害怕提出申诉监狱会以不认罪悔罪为由不予呈报减刑,表示不想对刑期计算错误提出申诉。检察人员耐心向其解释,司法机关无权因罪犯合理申诉而剥夺其减刑权利,但汲某仍坚持不申诉。检察人员没有放弃,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纠正原刑期计算错误的判决。经核实,法院重新做出裁定,将刑期由原判“自2014年2月13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止”更正为“自2014年2月13日起至2018年1月1日止”。汲某接到裁定书后激动地表示:“感谢检察院公正执法,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今后,我一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截至目前,通化县检察院和集安市检察院分别依法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确保了刑罚执行的依法进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