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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04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改革办《关于2018年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第二次通报》精神,通化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分别给各县(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了目前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步需重点推进的相关工作做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程。要求各地针对未完成的任务,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攻坚克难,按照改革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部门合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7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验收申请。

二是积极落实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用途,加强资金监管。地方财政要保障国有林场改革资金,不能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国有林场员额及公用经费必须按时足额拨付,否则验收不合格。

三是做好迎接省委改革办专项督察的准备工作。要系统梳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展和成效、亮点和经验、差距和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下步工作安排和意见建议,并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8日前,报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做好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准备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规定的验收项目、验收指标和评定依据,逐项落实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及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立卷,做好全面验收准备。


通化市人民政府|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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