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促进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落地发芽开花结果。根据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对涉农资金建设性项目监督管理的要求,2018年5月份,财政局对全区总投资1300万元16个涉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即新能源发展项目、特色养殖业项目、特色种植业项目、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性项目、扶贫资金建设性项目进行实地踏查。
在踏查中,我们对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项目建设质量标准,项目日常管理,项目最终归属等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通过实地踏查,全区涉农资金建设性项目运转是规范的。凡规定金额的项目都通过“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从资金使用、拨付、审批,再到支出、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个环节都是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据实操作;一定规模以上的项目都依据《设计图纸》建设和“工程监理”,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
区财政局在严格督查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必须“达标”的同时,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与各乡镇财政所保持信息互动,确保工程质量,让涉农项目真正惠及百姓,让“三农”资金真正“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