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力资源集体协商条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近期联合开展了《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宣传活动,活动采取三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是把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实行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有事好商量,大家的事大家商量”和“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与学习贯彻《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相结合,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来推动《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落实,切实使企业工资分配更加合理。二是把学习贯彻《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与市委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宣传活动相互促动。三是把《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相结合。
在活动中,他们转变作风,方便基层,靠前指导,务实服务,把宣传工作做实抓细。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律师团成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六个县(市、区)和10户企业单位,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结合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宣讲《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对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与企业工资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审查,企业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等内容进行宣讲解读,全市500多名工会干部和群众参加了培训,向各县(市、区)企业单位发放《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书籍6500册,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