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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公安局开展“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27  |  来源:通化市公安局  |  专栏:本地动态
 

 515日,是第9个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通化市公安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及工行、建行、农行、吉行和九台农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在人流密集的通化义乌商贸城广场隆重开展了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的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副市长、公安局长孙景龙在市局常务副局长王云鹏,东昌区、二道江及高新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亲临宣传现场视察宣传活动,并亲自向过往市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细致耐心地向群众解惑答疑。

在活动现场,市局经侦支队搭建了巨幅“5.15”宣传日主题背景墙,悬挂了横幅标语,陈设了宣传展板,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准备了各类防范经济犯罪安全提示宣传单。民警和银行员工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场答疑解难,向广大市民群众介绍了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假币犯罪、银行卡诈骗犯罪、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以及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多发经济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表现形式、防范要点及相关法律法规,引起广大市民群众的浓厚兴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推进通化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向纵深开展并取得新战果,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市局成立了由王云鹏常务副局长任组长的打击金融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侦支队,明确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构建起全员参与、合力打击的良好态势。

市局经侦支队启动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联席协作工作机制,开始对各商业银行、金融网点及理财公司、小额信贷公司在不良贷款、违规同业和金融产品等方面潜藏的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目前,已排查商业银行和金融网点53家、投资理财公司84家、小额贷款公司77家,为打击和遏制风险型金融犯罪、消除风险隐患夯实了基础。

经侦支队按照省厅经侦总队专项打击的具体要求,对近年来全市较为突出的银行卡犯罪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目前共梳理排查出银行卡诈骗案件21起,现已逐案落实侦办主体,规定侦结时限,力争在规定时限内集中突破一批典型案件。截止目前,共破案7起,抓获9人,挽回损失1500余万元。


通化市公安局|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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