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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围绕“五转”出台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项举措
发布时间:2018/06/28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五转”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践行“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工作理念,市社保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出台了八项举措。

一、积极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助力“创生个”和“个变企”

为“创生个”发展加大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就业部门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高校毕业生离校1年未就业的,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及时为其出具申领补贴证明要件,办理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标准足额发放到位。

为“个变企”的小微企业,积极配合就业部门对招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出具申领补贴证明要件,办理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发放稳岗补贴,推动“小升规”

为“小升规”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缓解资金压力,对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低于登记失业率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定期为其办理稳岗补贴申领手续,按上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一次性发放稳岗补贴,把稳岗补贴的政策“红利”释放给企业,支持企业减少裁员扩大产能。

三、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为“小升规”企业减轻缴费负担,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5%阶段性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降为0.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降为0.3%,政策延续至2019年4月30日,待国家和省新政策出台后,及时按要求执行。

四、创新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对“小升规”新登记的参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处于成长期的企业,由单位自主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实行三年免稽核。同时,在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帮助指导企业办理养老保险费缓交手续,缓缴期内免收利息和滞纳金。当人员发生退休、调转流动时,采取“退一补一”政策即时办理。

五、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增强企业活力

为支持“小升规”企业发展,提高企业职工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和职业技能水平,弘扬通化工匠精神。对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失业保险费,并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六、设立企业联络员,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围绕“五转”行动计划,全面对标学习台州经验、对比先模典型,查找在服务通化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联络员制度”,抽调20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作为企业联络员,向企业发放社保企业联络卡,标明联络员姓名电话及职责。联络员及时向企业宣传解读社保政策,指导培训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重点涉企社保业务由联络员全程代办,让企业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发展上。

七、为企业邮寄缴费收据,实现企业缴费“零跑动”

为更好服务“五转”企业发展,对参保企业通过银行、网络等方式缴费后无需再跑一次社保局领取收据,由市社保局免费邮寄到企业,变企业上门领取为无偿邮寄,真正做到让企业缴费“零跑动”。

八、强化培训指导,为拟上市企业保驾护航

全力为“股上市”企业做好社保服务。在企业上市过程中,详细了解企业参保状况及行业特点,对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帮助协调解决,为企业及时、准确出具相关参保、缴费证明,开辟绿色通道,助推拟上市企业跑出上市“加速度”。


通化市人民政府|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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