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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五举措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28  |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  |  专栏:本地动态
 

自2017年5月全面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集安市始终秉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通过五项举措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真重视,积极构建工作推进体系。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制度,专门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相关工作。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编制了“一河一策”和“作战图”,扎实推进日常维护、监管、执法等工作。同时,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在45条河流及其支流均分河、分段设立河长,共设立总河长2人,副总河长2人,县级河长25人,乡镇(街)级河长124人,村级河长158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 

二、落责任,着力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制定下发了《集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集安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集安市河长制信息报送及共享制度》、《集安市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等六项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另外,按照省里要求,重新调整了巡河频次,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2次、乡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天至少巡河1次的工作机制,并由该市督查室牵头,全面加强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督查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开展巡河108次,乡级河长开展巡河1224次,村级河长开展巡河9000余次。 

三、重治理,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清河”行动,制定了《集安市河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集安市河长制“清河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出动人员2800余人次、机械设备700余台次,清理河道620公里、清除垃圾1.5万立方米,设立警示牌、标识牌500个。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加大河道清理力度,结合脱贫攻坚行动,重点选择低保户和贫困人口,组建了巡查员和保洁员队伍。目前,163名巡查员、485名保洁员已全部上岗。同时,从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入手,扎实推进“河湖连通”工程,着力解决部分池塘水质差、影响观瞻的问题,目前已投入资金160万元,用于前期启动经费及设计方案。 

四、严执法,不断提升依法护河能力。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和“稳准狠”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乱捕乱渔、违法排污等行为,并将非法采砂、乱捕乱渔等违法行为纳入全市“八项打击”范围,多次组织公安、水利、环保等部门开展不定期联合执法。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执法车辆410余台次,查处非法采砂、乱捕乱渔、侵占堤防等案件20余件。同时,对“两江”、“九河”河道砂石和水生物进行封育保护,坚决管控住挖沙取石、滥渔乱捕、违规排放等行为。 

五、抓宣传,大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集安市大宣传格局的优势,通过网络电视、校园宣讲、悬挂条幅、创办简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自“河长制”启动以来,创办宣传专栏7个,在电视台、政府网站累计报道40余次,印制工作简报22期,制作宣传标牌170余个,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特别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好“集安好人”、“谁能说好我家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用“集安最美·因为有你”的建设理念引领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主动参与河道保护工作中。同时,建立了电话、微信、网络等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集安市河道环境卫生不断提升、非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卫生观念日益增强。


通化市人民政府|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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